最近阿娥姨的故事在街坊傳得沸沸揚揚,這個真實案例給所有長輩敲響警鐘——千萬別輕易把老本送出去! 事情是這樣的:
阿娥姨的慘痛教訓
牌桌邊鄰居們邊搓麻將邊嘆氣:「阿娥太傻了啦!老公走前明明交代房子要握緊,結果還是被兒子騙去…」
阿娥丈夫過世時留了間透天厝給她養老,偏偏那個啃老族兒子把遺產敗光後,開始對老媽甜言蜜語:
- 天天洗腦「過戶省稅金啦!」
- 畫大餅說「三代同堂好溫馨」
- 保證「房子過戶馬上接妳享福」
熬不過孤單和親情攻勢,阿娥心軟簽了過戶文件。沒想到惡夢才剛開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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║ 兒子承諾 ║ 現實狀況 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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║ 過戶立即接同住 ║ 過戶後百般推託 ║
║ 每天噓寒問暖 ║ 電話越來越少 ║
║ 媳婦會孝順 ║ 推說老婆有意見 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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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個月過去,阿娥終於認清殘酷真相:兒子要房不要媽!更可怕的是,她發現兒子偷偷聯繫房仲…
救命三招!贈屋反悔實戰手冊
📌 第一招:過戶前急煞車
「印章權狀還沒交?快收手!」
根據《民法》第408條,只要房子還沒正式登記到對方名下,隨時可撤銷贈與。實務上常見挽救時機:
- 已簽贈與契約但未辦登記
- 代書流程跑一半時反悔
- 兒子催過戶時裝病拖延
專家提醒: 別被「先過戶再簽奉養合約」話術騙了!沒法律常識的長輩常在這關被吃定。
📌 第二招:白紙黑字寫條件(附負擔贈與)
「送房可以,但要用孝心換!」
《民法》第412條是聰明長輩的護身符。阿娥如果當初這樣做就能自救:
- 在贈與契約寫明「兒子需每月給2萬生活費」
- 附加條款「需提供居住權至終老」
- 公證時註明「若未履行可撤銷贈與」
當兒子擺爛時,直接拿契約要求:
- 補齊拖欠的生活費
- 或撤銷贈與討回房產
血淚經驗: 許多長輩怕傷和氣不敢寫條件,反而釀成更大衝突!
📌 第三招:告兒子惡意棄養
符合兩要件就有機會翻盤:
- 兒子依法有扶養義務(看《民法》第1114條)
- 贈屋導致你「活不下去」
《民法》第416條明訂,當受贈人對你有扶養義務卻不履行時可撤銷贈贈。但要注意關鍵細節:
⚠️ 法院認定的「不能維持生活」標準嚴格:
▸ 名下無其他財產
▸ 連基本三餐都成問題
▸ 需有醫療支出證明等
殘酷現實: 如果阿娥還有存款或退休金,這條路通常走不通!
預防勝於治療!長輩必學自保術
🔒 守住老本的智慧心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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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房養老比送房聰明
把房抵押給銀行領月退金,既能住老家又不怕被掃地出門 -
生前贈與分批給
真要給財產也該「分期付款」,子女表現好再給下一筆 -
預立遺囑附條件
在遺囑中寫明「不盡孝者喪失繼承權」,經公證更有保障
💡 人性陷阱破解
- 別被「節稅」話術忽悠:免稅額每年244萬,多數人根本不用急著過戶
- 戳破「三代同堂」幻想:先試住三個月,真合得來再談過戶
- 親情綁架應對法:「爸媽問過律師了,他說這樣做對你我都好」
專家真心話
「看過太多長輩用財產買親情,最後人財兩失。與其期待子女良心,不如把錢握在自己手裡。當你不需要看孩子臉色過活,他們反而會真心尊重你。」——傅恪恩(房市神秘客)
這不只是法律戰,更是心理戰!阿娥姨的遭遇告訴我們:疼小孩要有底線,護老本要有手段。下次子女開口要房時,先把這篇拿給他看,保證對方態度馬上轉彎!
※ 內容參考自《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》/傅恪恩/方智出版,並由法律專業人士審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