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當另一半的心飛了,至少要把錢守住!”
這是處理外遇案件時,我常對原配說的一句話。
但你知道嗎?法律上根本沒有「通姦罪」,
那老公給小三的錢,到底能不能討回來?
一、為什麼可以「只告小三」?法律關鍵在這!
(1) 告小三的底氣:把錢討回來!
很多人以為老公外遇只能提告通姦罪,但其實通姦罪在台灣已除罪化,更何況就算在刑事上成立,也關不了幾天,根本不解氣!
真正實用的是民事訴訟——你可以直接告小三,把老公送她的錢全部討回來!因為這些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,老公沒經過你同意就送人,法律上根本無效[citation:1]。
像蘇州就有一個真實案例:老公偷吃還轉了374萬給小三,原配一狀告上法院,法官直接判決「贈與無效」,小三必須全額還錢[citation:1]!
(2) 告小三的兩大利器:侵害配偶權 vs. 財產返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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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:
就算抓不到床上證據,只要他們有曖昧簡訊、親密合照,甚至一起過夜,
你就能主張小三侵害你的配偶權,要求精神賠償(也就是俗稱的「愛情損失費」)[citation:9]。 -
財產返還:
老公送給小三的房子、車子、現金轉帳,你通通能主張「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」,
要求小三吐回來[citation:1][citation:7]!
💡 律師實戰提醒:
別被小三用「我不知道他已婚」這種爛理由騙了!
蘇州案件中,小三就是裝無辜說不知情,結果法官調出她傳給原配的挑釁簡訊:
「你老公跟我有兒子了!」 當場打臉[citation:1]。
二、沒捉姦在床怎麼辦?這樣蒐證法官一定認!
(1) 法院認證的「出軌證據」有哪些?
別以為一定要抓到滾床單的畫面!這些證據更有效:
| 證據類型 | 怎麼用才有效 | 注意地雷 |
|---|---|---|
| 曖昧對話 | LINE/微信露骨內容(如老公叫對方「寶貝」、約開房) | 別偷登對方帳號!可能吃上妨害秘密罪[citation:6] |
| 親密照片 | 牽手、擁抱等公開場合合照 | 偷拍床照可能無效還違法 |
| 悔過書 | 老公親筆寫「我承認外遇」並簽名+日期 | 別逼他寫!自願才有效[citation:9] |
| 金流紀錄 | 轉帳給小三的紀錄(特別注意520、1314等曖昧數字金額) | 記得申請銀行正式交易明細[citation:10] |
| 證人 | 鄰居證明看到他們同居、同事聽到他們互稱老公老婆 | 親友作證說服力更高[citation:6] |
(2) 蒐證時絕對不能踩的3大地雷
- 偷裝GPS追蹤器:
可能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證據失效還被告[citation:6]。 - 闖進小三家捉姦:
就算拍到床照,法官也可能認定「侵害隱私權」而不採用[citation:9]。 - 恐嚇小三簽本票:
有些原配會逼小三簽和解書或本票,但被脅迫簽的一律無效!
📍 真實案例:
一位人妻發現老公外遇,冷靜蒐集了:
- 老公用FB Messenger約小三開房的對話(截圖+錄影存證)
- 老公刷副卡幫小三買名牌包的簽單
- 閨蜜作證看到兩人牽手逛街
最後法官判小三要還230萬,還賠50萬精神損失[citation:10]!
三、我的愛情值多少錢?賠償金額算法大公開!
(1) 精神賠償(侵害配偶權)
法院不會直接說「你的愛情值XX萬」,但會看這些條件:
- 小三的囂張程度:
傳訊刺激元配(如「你老公愛的是我」)vs. 低調交往,前者賠更重[citation:1]。 - 老公花多少錢養小三:
送房送車 vs. 只送小禮物,賠償金額差很大[citation:10]。 - 雙方的財力:
如果小三是經濟弱勢(例如月薪3萬),法官可能降低金額[citation:4]。
近年法院判賠趨勢:
| 行為嚴重度 | 大約金額範圍 | 常見證據 |
|---|---|---|
| 牽手、接吻、曖昧對話 | 5萬~20萬 | 合照、調情訊息 |
| 多次上摩鐵、同居 | 30萬~60萬 | 住宿發票、租屋契約、鄰居證詞[citation:6] |
| 生小孩、長期包養 | 60萬~100萬+ | 出生證明、高額轉帳紀錄[citation:1] |
(2) 財產返還(討回送出去的錢)
重點來了!這才是原配最該爭取的:
老公送給小三的房子、車子、現金,你都可以主張「侵害夫妻共同財產」要求全額返還[citation:1]。
像蘇州案件中,老公3年轉帳374萬給小三,法官一句:
「夫妻財產是共同共有,不是AA制!大額贈與必須雙方同意!」
直接判決小三全額還錢[citation:1]。
四、原配必做3件事:心碎時更要冷靜出手!
✅ 第一件事:先凍結財產,再攤牌!
- 立刻查老公銀行帳戶、信用卡帳單,把大額轉帳紀錄全部存證。
- 若發現買房買車給小三,馬上向法院聲請財產保全(防止老公脫產)[citation:1]。
- 攤牌前先讓律師看過證據,避免打草驚蛇!
✅ 第二件事:告小三一定要「雙告」!
很多人只想告小三,但律師實戰策略是:
「把老公和小三一起告」!為什麼?
- 老公當被告後,為了自保往往會抖出更多小三的事[citation:8]。
- 告贏後可直接從老公財產扣錢(小三可能脫產或沒錢賠)[citation:7]。
✅ 第三件事:別被「養小孩」的理由騙了!
小三常辯稱「錢是養你們老公的小孩」,但法官清楚打臉:
「子女扶養費要另案處理,不得混同財產返還!」(蘇州法院判決原文)[citation:1]。
也就是說,就算老公該付小孩撫養費,也要透過正當途徑請求,
不能直接拿夫妻共同財產去付!
寫在最後:法律是保護懂方法的人
外遇的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懂,但與其哭罵小三,不如用法律武器守護自己。
記住這3個心法:
- 錢比氣重要:先把送出去的財產討回來,再談感情背叛。
- 證據比哭鬧有用:冷靜蒐證才能讓法官站在你這邊。
- 告對人比告到底聰明:雙告策略提高勝率,別心軟放過老公!
🌟 律師的暖心提醒:
曾有一位客戶在勝訴後對我說:
「原來討回的不是錢,是我的尊嚴。」
這條路不容易,但值得你為自己走一次。